H. No. 6200 / 57 OG No. 47, 8451(1961 年 11 月 20 日)[ REPUBLIC ACT NO. 3062,1961 年 6 月 17 日] 一项法案,使菲律宾-美国文化基金会免于缴纳关税、进口税、税收和保证金,以及捐赠、捐款和赠与。鉴于,由六名菲律宾人和五名美国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的菲律宾裔美国人文化基金会,在一名菲律宾人的主持下,提议在菲律宾建造一个价值 250 万比索 (P2,500,000.00) 的文化中心。菲律宾将由美利坚合众国提供的 321946 比索 (P3,021,946.00) 捐款资助;鉴于,基金会的宗旨是帮助保护、丰富和发展菲律宾文化,以促进菲律宾人民的普遍福祉;并加强美利坚合众国与菲律宾之间的友谊纽带;鉴于,该基金会的拟议建设将不会导致任何菲律宾公民或该国任何机构承担任何义务,也不需要菲律宾共和国提供任何对应资金:因此,现在由参议院颁布和菲律宾众议院在国会集会: 第 1 节 从外国进口到菲律宾供菲律宾-美国文化基金会独家使用、展示或展览的所有物品均免缴税款关税、进口税、税金和保证金费用:但任何物品退出使用和/或展示或展示并用于本法规定以外的目的,应缴纳相应的海关费用。关税、进口税、税款和保证金,除非所述物品捐赠给菲律宾共和国政府。...
一项免除菲律宾-美国文化基金会缴纳关税、进口税、税款和保证金费用的法案,以及由此获得的捐赠、捐赠和礼物。第3062章]pdf预览版一项免除菲律宾-美国文化基金会缴纳关税、进口税、税款和保证金费用的法案,以及由此获得的捐赠、捐赠和礼物。第3062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