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报告
国内综合报告
国内宏观报告
国内行业报告
经济指标排名
国际报告
国际综合报告
国别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国际条约
国别法规
国内政策
国别政策
即时分析
国际社交舆情
国际新闻舆情
数据库
国际贸易数据库
宏观经济数据库
境外投资数据库
行业数据资源库
检索报告
检索
农业
固定资产投资
餐饮
国民经济
数码产品
投资
互联网金融
修改负责处置位于日本东京和神户的菲律宾政府财产的委员会的组成[行政命令第3-C]
相关行业
:
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1988年01月04日
MOP, Bk 11, v.5, 35 [ 行政命令编号3-C,1988 年 1 月 4 日] 修改负责处置位于日本东京和神户的菲律宾政府财产的委员会的组成 第 3 号行政令第 II 节特此进一步修改,此后内容如下: 1 . 总统办公室的指定 - 主席 2. 菲律宾驻日本大使 - 副主席 3. 外交部的指定 - 成员 4. 资产私有化信托的指定 - 成员 本行政命令立即生效。 1988 年 1 月 4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 (Sgd.) CORAZON C. AQUINO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介绍:(Sgd.) CATALINO MACARAIG, JR。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修改负责处置位于日本东京和神户的菲律宾政府财产的委员会的组成[行政命令第3-C]pdf预览版
修改负责处置位于日本东京和神户的菲律宾政府财产的委员会的组成[行政命令第3-C]pdf完整版
展开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成立菲律宾政府在国内外的不动产使用和处置特设委员会[第 1 号行政令5]
设立菲律宾共和国海外不动产处置委员会[行政令第8]
设立一个关于处置位于菲律宾的菲律宾政府闲置财产的特设委员会[第 1 号行政令] 9]
协调政府不同救济组织的活动,以开展与全面恢复和平与秩序的运动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灾害有关的活动[行政令第71]
菲律宾政府闲置财产处置指南第389章]
进一步补充委员会的组成,该委员会负责处置位于日本东京和神户的菲律宾政府财产,如行政命令 NOS。 3 和 3-A 及其他事项。[行政命令编号。 3-B]
设立一个委员会来确定菲律宾政府位于日本东京和神户的财产的使用/处置[行政令第 10 号] 3]
指定菲律宾委员会的成员,该委员会将与马来西亚政府集团讨论根据 1963 年 7 月 31 日的《马尼拉协议》和《菲律宾联合声明》就菲律宾对北婆罗洲的索赔的解决模式达成协议1963 年 8 月 5 日[行政命令编号75]
修改负责处置位于日本东京和神户的菲律宾政府财产的委员会的组成。 3-A]
修改负责处置位于东京和日本神户的菲律宾政府财产的委员会的组成,以及用于其他目的[行政令第 10 号] 3-D]
↑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