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OG No. 43, 7174(2008 年 10 月 27 日) 746, August 01, 2008 ] 临时将国家土著人民委员会从环境和自然资源部移交给菲律宾总统办公室 鉴于,国家有责任保护土著文化社区和土著人民对其祖传领地的权利,以确保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福祉,并承认在确定祖传领地的所有权和范围时,管辖关系财产权的习惯法的适用性;鉴于,国家承认、尊重和保护土著文化社区和土著人民保存和发展其文化、传统和机构的权利;鉴于,国家土著人民委员会是根据第 8371 号共和国法案创建的,该法案题为承认、保护和促进土著文化社区/土著人民权利的法案,创建国家土著人民委员会,建立实施机制,为此拨款,以及其他目的;鉴于 5 月 23 日,题为“将国家土著人民委员会从农业改革部移交给环境和自然资源部”的第 726 号行政命令将国家土著人民委员会置于环境和自然资源部之下, 2008;鉴于,在保护土著文化社区和土著人民的权利和保证尊重其文化完整性方面需要继续保持警惕,并确保土著文化社区和土著人民的所有成员平等地受益于权利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他人口成员的机会;鉴于,当地和国际社会政治格局的最新发展需要最高政府当局的优先关注,以确保满足土著文化社区和土著人民的需求和愿望;鉴于《宪法》第 7 条第 17 节规定,总统应控制所有行政部门、局和办公室,并确保所有法律得到忠实执行;鉴于,第 2 号行政命令第 10 章第 III 篇第 III 卷第 31 节第 2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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