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马尼拉大都会委员会作为马尼拉大都会的区域发展委员会运作[行政命令编号113]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07月17日
行政命令编号113 [ 行政命令编号。 113,2002 年 7 月 17 日] 将马尼拉大都会委员会作为马尼拉大都会地区发展委员会运作 鉴于 1996 年系列第 325 号行政命令指示在该国各个地区组织区域发展委员会 (RDC) ;鉴于,马尼拉大都会或国家首都区,由马尼拉、奎松、帕赛、卡洛奥坎、马卡蒂、帕西格、曼达卢永、帕拉纳克、马里基纳、蒙廷卢帕、巴伦苏埃拉和拉斯皮纳斯等城市以及圣胡安、塔义市组成,帕特罗斯、纳沃塔斯和马拉邦被宣布为特别发展和行政区;鉴于,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MMDA)通过马尼拉大都会委员会(MMC)实际上一直在为马尼拉大都会执行 RDC 的职能;鉴于,为马尼拉大都会建立 RDC 符合政策,即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活动应在各地方政府单位的广泛、积极和有意义的参与和支持下进行,并与当地政府单位协调。 (LGU)、国家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共和国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部分。 1. 区域发展委员会 (RDC)。 — 马尼拉大都会委员会特此成立,并将作为国家首都地区的 RDC 并履行其职能,具体如下:协调中长期区域发展规划和投资方案、区域实体框架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监测和评估,包括制定政策建议;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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