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OG No. 7, 1027(2001 年 2 月 12 日) 308,2000 年 10 月 31 日] 加速北港的私有化 鉴于,国家认识到有必要对北港进行私有化和现代化改造,以提高其为用户提供有效服务的能力,并帮助其达到世界级的效率;鉴于,菲律宾港务局 (PPA) 受其宪章第 857 号总统令(经修正)第 2 节 (a) (b) 段的授权,以优化港口融资和发展,并确保水上商业的顺畅流动通过该国的港口;鉴于,北港的私有化将使 PPA 从港口的日常管理中解放出来,并允许其根据其第 2 节 (c) (e) 段的规定积极发展该国的外港。经修正的第 857 号总统令宪章;鉴于,为了最大化私有化的利益,应该有很多竞标者;投标过程应该是透明的;职权范围应包括在可交付成果方面对北港现代化的明确承诺;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约瑟夫·埃杰西托·埃斯特拉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交通和通讯部通过 PPA 加快招标北港,并通过以下方式鼓励许多投标人的参与: 将北港分成两个包 - 第一个包包括 Slip 0、2 到 12 号码头,而第二个包将包括 14 号码头、16 号码头兽医场。...
加快北港的私有化[行政命令编号。第308章]pdf预览版加快北港的私有化[行政命令编号。第308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