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OG No. 7, 1026(2001 年 2 月 12 日) 307, 2000 年 10 月 31 日] 提供关于无线电频率分配和使用的国家政策将其分配给服务提供商,他们将有效地使用它来满足公众对电信服务的需求;鉴于,国际第 3 代 (“3G”) 标准技术是国际电信联盟已批准用于地面无线电接口的兼容移动无线技术系列,将在全球范围内采用该技术以实现全系统协调,从而引起相当大的兴趣和需求3G频谱频率;鉴于,并非所有由国家无线电频率分配表(“NRFAT”)分配给移动电信系统的第二代(“2G”)频率都已分配给当前的 2G 移动网络;鉴于,根据 1979 年 7 月 23 日的第 546 号行政命令,国家电信委员会(“NTC”)被赋予“授予无线电话和电报系统以及无线电通信系统使用无线电频率许可”的职能, “将国际电信联盟分配给特定业务的一系列频率再分配”;鉴于,根据 NTC 备忘录通函第 3-3-96 号“MC 3-3-96”),无线电频率的分配受制于 (a) NRFAT 的定期审查,(b) 与行业协商和/或受影响的各方,(c) 与国际无线电频率分配表以及国家优先事项保持一致,(d) 客户需求和无线电频率规划研究,以及 (e) 为客户接入服务、广播服务、海事、航空保留的分配和其他安全服务、军事和政府广播电台;鉴于,其他国家的频谱拍卖表明,精心设计的拍卖为分配选定频率提供了更加透明、公平和经济高效的选择;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约瑟夫·埃杰西托·埃斯特拉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指示和命令如下:第 1 节。...
制定关于无线电频率分配和使用的国家政策[第 1 号行政命令] 307]pdf预览版制定关于无线电频率分配和使用的国家政策[第 1 号行政命令] 30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