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盈余财产委员会,负责接受、管理、出售和处置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购买的盈余财产。 27]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11月18日
42 OG No. 11, 2710(1946 年 11 月) 1946 年 11 月 18 日 27 日] 成立盈余财产委员会,负责接受、管理、销售和处置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收购的盈余财产。鉴于,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于 1946 年 9 月 11 日签订的协议中,美国同意出售和授予,菲律宾同意购买和接受所有该财产在其生效之日归美国所有,但超出其在菲律宾的需求,其中规定了例外和限制;鉴于,第 33 号共和国法案授权菲律宾总统创建或指定一个机构或机构,以接受和管理根据上述协议获得的剩余财产,并出售或处置可能不需要的多余财产由政府、其分支机构和机构,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根据可能被认为最有利的条款和条件;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罗哈斯,凭借《宪法》和第 33 号共和国法案第 2 条赋予我的权力,特此设立并组成一个名为剩余财产委员会的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两名成员组成,由总统任命。剩余财产委员会应具有以下权力、职能和职责: (a) 接受根据美利坚合众国与菲律宾之间的协定出售和授予的所有财产以及今后将出售和授予菲律宾的财产1946年9月11日签订; (b) 提供对所有此类财产的照管、保管和保护; (c) 管理根据上述协议获得的所有财产,并根据此类条款出售或处置政府、其分支机构和机构(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可能不需要的大量此类财产,以及可能被认为是最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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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管理和处置美利坚合众国根据 1946 年《菲律宾财产法》移交给菲律宾共和国的省和达沃市的财产或财产权以及政府所在地的其他财产作出规定现在由地政局管理。[行政命令号。 29]菲律宾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间关于使用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间的协议获得的资金的协议某些剩余的战争财产国际原子能机构、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实施保障措施的协定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使用退伍军人纪念医院和提供住院和门诊医疗护理和治疗的协议。菲律宾政府的退伍军人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提供的援助金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向菲律宾提供军事援助的协定批准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于 9 月 11 日、1946 日签署的协议的法案;授权接受、管理、出售和处置由此获得的剩余财产;并为此目的拨款必要的资金。 33]设立总统委员会以监督遵守“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美国武装部队访问菲律宾的待遇的协议”的规定,规定其权力和职能[行政命令编号。 199]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关于比利时王国政府向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提供财政援助的协议创建无线电广播委员会以管理和运营 KZFM 广播电台,该电台是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获得的盈余。 7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危险废物从菲律宾跨界转移到美国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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