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4, v.4,5,6, 66 [ 行政命令编号1945 年 3 月 10 日 37 日 ] 废除上诉法院 鉴于在当前紧急情况下,为了更快地进行司法行政,有必要废除上诉法院,以便可以直接对此前可上诉的案件提出上诉最高法院;鉴于,联邦政府有限的财政资源要求将其在当前紧急情况下的开支降至最低;因此,我,菲律宾总统塞尔吉奥·奥斯梅亚,凭借菲律宾宪法和联邦法律,特别是第 671 号联邦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1)根据经修正的第 3 号联邦法案设立和设立的上诉法院被废除,现予废除; (2) 迄今为止已正式上诉至上诉法院的所有案件均应转交最高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3) 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所有依法可向上诉法院上诉的案件均应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此拥有最终裁决的管辖权; (4) 与本命令相抵触或相反的所有法律规定均在此废除。在马尼拉市,今年 3 月 10 日,在我们的主,1945 年,菲律宾联邦,10 年完成。 (Sgd.) SERGIO OSMEÑA 菲律宾总统 由总统撰写:(Sgd.) JOSE S. REYES 总统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废除上诉法院[第 1 号行政命令37]pdf预览版废除上诉法院[第 1 号行政命令37]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