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有关地方警察部队管理和监督的规章制度[行政令175]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8年11月11日
MOP, Bk 3, v.4, 343 [ 行政命令编号175,1938 年 11 月 11 日] 修订与地方警察部队的管理和监督有关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和保持地方警察部队的组织和运作的高效率,等待指定部门负责人对他们进行监督,并补充第 153 号行政命令,将菲律宾警察改组为国家警察部队,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L·奎松,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做现发布以下政策和命令,以供有关各方指导: 一、总则 1. 调动和保持所有地方警察机构的高效率,以便有效维护和平与秩序,平等执行法律对所有人。 2. 省长直接负责省警卫队的有效运作,并负责监督本省警察职责的执行情况。他们应对所有地方警察机构的有效运作负责。 3. 市长直接负责当地警察部队的有效运作和在各自城市或市镇的执法。 4. 警察局长对各自的市长负责,市长对各自的州长负责,以公正执法,并对其指挥部的管理、纪律、效率和培训负责。 5. 在紧急情况下,省长可与省督察协商,调动各市警察应对情况,并立即通知菲律宾总统,并详细说明动员原因。受影响的城市、出动的警察人数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但未经总统明确授权,不得将警察局长或警察从本市调动到另一市超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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