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委员会通函第 7.18 项的修订。 2014-47 关于使用移动应用程序分销保险产品[通函编号2018-07]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9日
(纳尔)卷。 29号1/ 1 月 - 3 月 18 日 [ 通函编号。 2018 年 7 月,2018 年 1 月 29 日] 保险委员会通函第 7.18 项的修订。 2014-47 关于使用移动应用程序分发保险产品 通过:2018 年 1 月 16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1 月 29 日 鉴于,2014 年 11 月 21 日 IC 通函第 2014-47 号,关于“保险产品电子商务指南”承认使用移动应用程序是保险产品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鉴于,移动保险应用程序是一种移动应用程序,可以预装在移动设备中、网络运营商的 SMS 菜单中的一个项目,或由用户通过任何数字平台下载;鉴于,使用移动保险应用程序分销保险产品将提高市场渗透率、提高产品意识、提高保险产品交付效率,并利用技术进步为公众提供可访问的替代平台;鉴于,有必要制定使用移动保险应用程序分销保险产品的指南;现在,根据保险专员在保险法第 50 条和第 437 条下的授权,经共和国法第 10607 号修订,IC 通函第 2014-47 号关于保险电子商务指南的第 7.18 项产品特此修订如下:“7.18 移动应用程序的使用应事先获得委员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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