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69-B, 1993 年 6 月 11 日] 对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塞尔维亚和黑山)实施进一步制裁 鉴于本当局发布了第 69 号和第 69-A 号备忘录通告,规定了管理联合国执行情况的措施安全理事会第 752(1992)号和第 787(1992)号决议;鉴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 820 号决议(1993 年)加强了海上封锁和贸易禁运,实施金融禁运,冻结南联盟资金并禁止向南联盟提供服务,但电信、邮政服务以及某些法律和人道主义服务除外;鉴于,外交部已要求运输和通信部长和海事工业管理局局长发布通知或指令,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 820 号(1993 年)和 MARINA MC 第 69 号规定的其他制裁和 69-A;因此,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 820 号决议(1993)和此前有关此事的决议,海事工业管理局(MARINA)在此指示所有有关海事实体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第 820 号决议的规定,特别是其中第 12 至 30 段,涉及与南联盟进行贸易、通过南联盟转运以及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扣留、调查和没收船只和货物。今后,上述限制应作为批准后的条件,适用于所有批准进口国际贸易船舶申请、PDs 760/866/1711 下的光船租赁和临时使用临时许可证的特殊许可。海外贸易/作业中的岛际/沿海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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