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菲律宾体育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关于体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8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 菲律宾共和国体育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关于开展体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以发展体育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菲律宾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和运动员、菲律宾共和国菲律宾体育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总局(以下简称“双方”)双方达成以下谅解: 第一条 双方认为,本谅解备忘录的缔结将有助于促进两国运动员和人民之间的合作关系、相互了解和友谊。双方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努力发展体育交流与合作。第二条 双方领导人就双边体育交流和共同关心的国际体育事务保持联系,交换意见。第三条 双方鼓励各自体育组织协调立场,加强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合作。第四条 双方鼓励本国运动员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并鼓励本国体育协会加强交流与合作。竞技体育、全民体育、体育科学和医学。第六条 双方同意,有必要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体育领域的兴奋剂和其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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