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对收入征税的逃税协定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2016 年 1 月 11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菲律宾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希望缔结一项协定就收入征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同意如下: 第一条 适用人员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双方居民的人员。第二条 涵盖的税收 本协定适用于代表缔约国一方或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对全部收入或收入要素征收的所有税款,包括转让动产或不动产所得的税款,以及对企业支付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征收的税款,均应视为收入税。协定应适用的现有税种尤其是: a) 在菲律宾:根据 1997 年税收改革法案第 127 条征收的第二篇所得税和股票交易税(以下简称“菲律宾税”); b) 在土耳其: (i) 所得税: (ii) 公司税: (iii) 征收的所得税和公司税(以下简称“土耳其税”)。本协定还适用于在本协定签署之日后征收的任何相同或实质相似的税收,以补充或代替现有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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