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爱尔兰共和国政府之间关于跨国收养的协议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8月29日
2001 年 8 月 29 日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爱尔兰共和国政府之间的跨国收养协议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跨国收养委员会 (ICAB) 和爱尔兰共和国政府收养局 (AN BORD UCHTALA) 特此由上述政府共同签署,以促进来自爱尔兰共和国的准父母 (PAP) 收养菲律宾共和国的儿童,其为此目的批准了申请。第 1 条 原则 1. 两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文书规定的原则,即《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89 年 11 月 20 日)和《关于保护儿童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的海牙公约》(1993 年 5 月 29 日)跨国收养是安排和实施收养的基本原则; 2. 儿童的福利和利益是任何收养计划或努力的首要考虑; 3. 跨国收养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第 II 条 BORD UCHTALA 的责任 BORD UCHTALA 应负责以下事项: 1. 确保按照当前可接受的收养惯例并遵守国家法律,准备关于 PAP 的家庭研究报告以及对 PAP 的评估和批准。爱尔兰共和国; 2. 将家庭学习报告和所有其他所需文件传送给 ICAB; 3. 确保准备关于孩子的安置后进度报告并将其每两 (2) 个月转发给 ICAB,为期六个月,从孩子抵达爱尔兰共和国之日起计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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