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关于内格罗斯供水和卫生项目的项目协议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6月05日
1997 年 6 月 5 日 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关于内格罗斯供水和卫生项目的项目协议 关于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于 10 月 30 日在马尼拉签署的融资协议1989 年和 1997 年 5 月 20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的普通照会,丹麦王国政府同意在 6,210 万丹麦克朗的数额内,细分如下: 第 1 号赠款 - 4,770 万丹麦克朗的材料成本库存 - 520 万 重新分配赠款 - 920 万丹麦克朗 6210 万丹麦克朗(约 2.8 亿菲律宾比索/约 1100 万美元)以赠款的形式支持实施覆盖勃固五个城镇的内格罗斯供水和卫生项目、加的斯、西内格罗斯的拉卡斯特拉纳和塔利赛以及内格罗斯东方的巴亚万镇。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已同意该项目按照本协定的下列规定和所附附件进行。第 1 条 定义 就本协议而言,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术语的含义如下: 1.1 “主管当局”在丹麦政府的情况下是指外交部、丹麦国际发展部援助(Danida),如果是菲律宾政府,则为国家经济和发展局(NEDA),或对双方而言,是有权履行上述当局目前行使的职能的任何其他机构。...
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关于内格罗斯供水和卫生项目的项目协议pdf预览版
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关于内格罗斯供水和卫生项目的项目协议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