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之间的融资协议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9年09月30日
1989 年 9 月 30 日 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之间的融资协议 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希望加强两国之间的传统合作和友好关系,双方同意,作为一项贡献为促进菲律宾的经济发展,丹麦应以赠款方式向菲律宾政府提供财政援助,并按照以下规定: 第 I 条) 应以赠款方式向菲律宾政府提供 1 亿丹麦克朗,用于第 II 条所述目的。第二条 资金使用 1. 资金将用于资助在丹麦为以下项目购买丹麦商品和服务(包括从丹麦到菲律宾项目现场的运输和保险): LWU – 当地水务管理局 63.0 mio。 DKK - Camarines Norte 和 Ligao-Oas(第五区)的自来水厂建设,仅丹麦组件(6 个水区项目的剩余部分) 11.0 mio DKK - 第一阶段,即公主港(巴拉望岛)的设计、招标和施工监督)、Masbate(第五区)、勃固市(第六区)和加的斯(第六区),根据预可行性研究选定的 12 个城镇供水项目加上同一城镇的建设工程(包括当地建筑成本高达 13 mio 的上限。...
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之间的融资协议pdf预览版
菲律宾政府和丹麦政府之间的融资协议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