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之间的文化协定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4年03月28日
1994年3月28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希望加强两国现有的合作精神和友谊;铭记两国之间宝贵的文化交流;受到促进和发展各自人民之间文化关系的需要和共同愿望的启发;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两国政府应在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考虑到各自人民的利益,促进两国文化合作。 .第 2 条 各国政府应通过以下方式鼓励本国了解和欣赏对方国家的文化、历史和一般生活方式: (a) 交换有关历史、艺术的书籍、期刊和其他资源材料、文学、科学和教育; (b) 交换涉及历史、时事、文化、艺术、科学和教育的电影,包括电视电影; (c) 交换有关历史、时事、文化、艺术、科学和教育的无线电广播节目的录音; (d) 艺术和其他文化展览和演示的交流。第 3 条 两国政府应在遵守各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努力为对方国民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通过鼓励以下人员互访对方国家,以确保更好地了解各自的文化: (a) 教授、学者、记者、广播和电视广播员、艺术家和社会、教育和科学机构的代表; (b) 运动员、运动队和教练员。...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之间的文化协定pdf预览版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之间的文化协定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