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社会保障公约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0年02月07日
1990 年 2 月 7 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之间的社会保障公约 一方面是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另一方面是法兰西共和国政府,渴望为规范两国之间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关系,已同意下列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 定义 为本公约的目的: 1. 指定缔约国的“领土”一词根据国际法,是指: A) 对菲律宾而言,1987 年菲律宾宪法所界定的领土,包括领海以及领海以外菲律宾可以行使其主权的区域生物或非生物自然资源的勘探和开发、保护和管理。B) 对于法国:领土法兰西共和国的欧洲部门和海外部门,包括其领海以及领海以外的区域,法国可以在该区域行使勘探和开发、保护和管理生物和非生物自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资源。 2. “国民”一词是指: A) 对于菲律宾:1987 年菲律宾宪法中定义的国民。 B) 对于法国:具有法国国籍的人; 3. “工人”一词是指: A) 对于菲律宾:社会保障法定义的雇员; B) 对于法国:从事受薪(赚取工资)活动或在法国立法意义上被同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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