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 年 8 月 8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德国联邦就延长灭鼠计划交换照会 注:该协议于 1970 年 10 月 12 日生效。参考:该协议也发表在 IX DFA TS 1 号,第 1 页。 73. 1970 年 8 月 8 日 阁下:我谨提及 1970 年 4 月 29 日照会转递的植物工业局关于灭鼠计划的备忘录,并代表联邦共和国政府提出建议。德国根据 1963 年 2 月 5 日两国政府关于技术合作的协定以及 1969 年 2 月 5 日和 1970 年 5 月 14 日关于延长和扩大灭鼠计划的安排,缔结以下安排。 1.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应免费向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提供 C.I.F.马尼拉卸货港。一个。各种灭鼠剂 b.六辆越野车 c.一辆大众旅行车 d.两台 16 毫米电影放映机 e.两台幻灯机 f.两台 16 毫米胶片相机 g.各种实验室设备。 2. 上述第 1 款所列灭鼠剂、车辆和设备在抵达卸货港后即成为菲律宾共和国的财产,但须由德国灭鼠专家不受限制地处置。灭绝运动。德国专家应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的组成部分代表达成协议,决定在每种情况下应使用哪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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