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俄罗斯联邦协定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和俄罗斯经济发展合作联盟政府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10日
2005 年 12 月 10 日 东盟-俄罗斯联邦协定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和俄罗斯经济与发展合作联盟政府 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柬埔寨王国政府、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国,一方,俄罗斯联邦政府,另一方(统称为“各方”,东盟成员国的每个单独政府或俄罗斯联邦政府称为“各方”] ; 承认需要进一步加强东盟成员国与俄罗斯联邦之间的友好关系; 相信该协议将继续为缔约双方发展多方面合作创造有利环境;认识到需要改善对经济、贸易和投资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并影响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条件;认识到东盟由发展中国家组成,旨在增强其自力更生、经济复原力以及其人民的社会福祉;还认识到东盟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以及促进东盟新成员国有效参与的必要性,即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和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在区域贸易和经济一体化中的地位;确认对 1996 年建立的缔约方对话伙伴关系的承诺;同意如下: 第 1 条 经济与发展合作的原则和目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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