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相关行业:区域/多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5年12月15日
1995 年 12 月 15 日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本条约缔约国: 希望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作出贡献;决心采取具体行动,为向属的进步做出贡献!全面裁军,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重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在防止核武器扩散和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忆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七条承认任何国家集团有权缔结区域条约以确保其各自领土上完全没有核武器;重申东南亚国家希望本着各种公报、宣言和其他法律文书所阐明的和平共处、相互理解与合作的精神,维护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回顾 1971 年 11 月 27 日在吉隆坡签署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区宣言》(ZOPFAN)和 1993 年 7 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26 届东盟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关于 ZOPFAN 的行动纲领》;深信建立东南亚无核武器区作为 ZOPPAN 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助于加强区内各国的安全,并有助于加强整个国际和平与安全;回顾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鼓励建立无核武器区的最后文件;回顾 1995 年《不扩散条约》缔约国审议和延期大会通过的《核不扩散与核裁军原则和目标》,所有核武器国家的合作及其对相关议定书的尊重和支持对于这项无核武器区条约及其相关议定书的最大效力。...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pdf预览版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