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 年 8 月 8 日 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外交部长关于建立多边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宣言 8 月 8 日在曼谷发表的东盟宣言1967年,印度尼西亚主席团政治事务部长/外交部长、马来西亚副总理、菲律宾外交部长、新加坡外交部长、泰国外交部长:铭记东南亚国家之间存在共同利益和共同问题,并确信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的区域团结与合作纽带;希望为共同行动奠定坚实基础,本着平等和伙伴关系的精神促进东南亚的区域合作,从而为该区域的和平、进步与繁荣作出贡献;意识到在一个日益相互依存的世界中,和平、自由、社会正义和经济福祉等珍贵理想的最好方式是促进本地区国家之间因历史和历史纽带联系在一起的良好理解、睦邻关系和有意义的合作。文化;考虑到东南亚国家对加强该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稳定以及确保其和平与进步的国家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并决心确保其稳定和安全免受任何形式或表现以根据其人民的理想和愿望维护其民族特性;申明所有外国基地都是临时性的,只有在有关国家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保留,不旨在直接或间接地用来破坏该地区国家的民族独立和自由或妨碍其国家发展的有序进程;特此声明:首先,建立东南亚国家区域合作联盟,称为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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