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和爆炸物(武器)规则上限。 13,R 1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武器及爆炸物(武器)规则 目录 第 I 部分 初步 1 引文 2 有关执照的一般条文 第 II 部分 拥有 3 申请拥有武器的执照 4 拥有武器的执照的有效性 5(已删除) 6 由执照主任保存的登记册 7标记须贴在每条武器上 第 III 部分 进口 8 持牌经销商申请武器进口许可证 9 非持牌经销商申请武器进口许可证 10 武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性 第 IV 部分 出口 11 申请武器出口许可证或海军或军用商店 12 武器或海军或军用商店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性 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0 日 第 V 部分武器制造和交易 13 申请制造、交易许可证,或修理武器 14 制造、经营或修理武器的许可证的有效期 15 库存和销售账簿 16 每月平衡的账簿 17 展示的许可 1 8 库存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19 由持牌修理武器的人保存的簿册 20 第 15、16 (1)、17 和 19 条规则的处罚 第 VI 部分 购买 21 申请购买武器的许可证 22 购买武器的许可证的有效性第七部分 杂项 23 被没收的武器将被销毁或出售 24 没收武器的登记册 25 提供信息 26 费用 27 保存和过渡条款 第一附表 已废除的立法历史 新加坡法规在线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0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0 日 ARMS和爆炸物法(第 13 章,第 46 节)武器和爆炸物(武器)规则 R 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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