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S 400/2018 号道路交通(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脑会议的车辆——豁免)令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18年
1 S 4002018 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下午 5 点首次在政府公报电子版上发布。第 S 400 号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峰会的车辆豁免)命令 2018 段落安排第 1.2. 引文和有效期豁免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有效期 1.(1) 本命令是道路交通(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首脑会议的车辆) 2018 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豁免)令。 (2) 本令 (a) 对带有第 2(2) 段中相关车辆定义的第 (o) 段所述车辆识别号的车辆生效, 2018 年 5 月 30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 (b) 就载有 (a) 段所述车辆识别号码的车辆而言,第 2(2) 段中有关车辆的定义,在 2018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至 S 4002018 豁免 2 的 (n) 2.(1) 该法案的以下规定和根据该法案制定的规则不适用于与特定目的有关的任何相关车辆 (a) 第 I、IA 部分和第五条法案; (b) 2015 年道路交通(电子道路收费系统)规则(G....
2018 年 S 400/2018 号道路交通(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脑会议的车辆——豁免)令pdf预览版
2018 年 S 400/2018 号道路交通(用于美利坚合众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脑会议的车辆——豁免)令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