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所得税(新加坡奥地利)(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2 年颁布公式的目录 附表第 S 552 号所得税法(第 134 章)所得税(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2 年根据《所得税法》第 49 条,如果部长通过命令宣布该命令中规定的安排已与新加坡以外的任何国家/地区的政府达成,以期免除根据该法和任何与税收有关的双重征税该国法律征收的类似性质的税收,并且这些安排应该生效是权宜之计,即使任何成文法中有任何规定,这些安排仍应根据该法案对税收有效,并且鉴于 30 日的协议2001 年 11 月,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之间作出安排,其中包括:避免双重征税 现在,因此,财政部长特此宣布 (a) (b) 附表中规定的安排已与奥地利共和国政府达成;尽管有任何成文法的规定,但它仍然如此。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10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关于双重征税 防止对收入征税的逃税 奥地利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希望缔结一项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所得税 已商定如下 第 1 条 所涵盖的人员 第 2 条 所涵盖的税收 本协定适用于身为缔约国一方或双方居民的人员。...
所得税(新加坡-奥地利)(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2 S 552/2002pdf预览版所得税(新加坡-奥地利)(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令 2002 S 552/200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