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豁免和特权)(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令 2002 S 490/200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2年
2002 年国际组织(豁免和特权)(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令 目录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启动 2 定义第一部分 组织 3 MIGA 的法律能力 4 诉讼豁免和法律程序 5 官方档案和场所的不可侵犯性 6某些税收和税率的豁免和减免 7 货物进口免税 8 货物进出口禁令和限制的豁免 第二部分 MIGA 高级官员 9 MIGA 高级官员的豁免和豁免 第三部分 其他官员和雇员MIGA 10 MIGA 新加坡法规工作人员的豁免和豁免 在线发布于 2002 年 9 月 17 日的附属立法增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第 S 490 号国际组织(豁免和特权)法(第 145 章) 国际组织(豁免和特权)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令 2002 I在行使《国际组织(豁免和特权)法》第 2 条赋予的权力时,总统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称为国际组织(豁免和特权)(多边投资保证) 2002 年法令,并应于 2002 年 9 月 17 日生效。 定义 2. 在本法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资产包括公约附件 I 中提及的赞助信托基金的资产和 MIGA 管理的其他资产促进其目标;公约是指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公约;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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