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山大巴窑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附则 1997 S 242/1997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补充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1997年
Bishantoa Payoh 市议会(水利和服务费)章程 1997 制定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定义 3 水利和服务费 4 商品和服务税 附表 No. S 242 TOWN COUNCILS ACT(第 329A 章) TOWN COUNCIL OF BISHANTOA PAYOH (CONSERVANCY AND SERVICE CHARGES) ByLAWS 1997 为行使《镇议会法》第 24(1) 条赋予的权力,碧山大巴窑镇镇议会特此制定以下章程引用和开始 1. 这些章程可被引用为 1997 年碧山大巴窑市议会(水利和服务费)章程,并将于 1997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 定义 新加坡法规在线发布于 1997 年 5 月 16 日的附属立法补充文件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6 日 2. 在这些章程,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 BishanThomson Estate 指 BishanToa Payoh 镇区域,以 Ang Mo Kio Avenue 1, Uppe 为界r Thomson Road、Braddell Road 和 Central Expressway(包括 Lakeview Estate);委员会指建屋发展局;大巴窑村是指碧山大巴窑镇以布拉德尔路、中央高速公路、汤申路和大巴窑路为界的区域。水利和服务费 3. 碧山汤姆森村和大巴窑村内任何住宅或商业物业的每个单位的业主或租户,以及委员会任何市场或食品中心的每个摊位的每个租户,都应向市镇议会缴付。 BishanToa Payoh 镇在每个月的第一天分别在附表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规定了适当的水利和服务费。...
碧山大巴窑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附则 1997 S 242/1997pdf预览版
碧山大巴窑镇议会(水利和服务费)附则 1997 S 242/199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