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相关行业:行政法规
报告地区:爱沙尼亚
发布时间:2022年
批准《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根据 2020 年 10 月 8 日《对外关系法》第 16 条通过: 1. 批准 2001 年 11 月 6 日起草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在巴黎。 2. 作出以下声明: 1) 爱沙尼亚应适用公约第 9 条第 1 款 (b) (ii) 项,根据第 9 条第 2 款通知水下文化活动或发现水下文化遗产, 公约; (2) 根据《公约》第 28 条,爱沙尼亚还应将有关水下文化遗产活动的规则适用于不属于海域的水体。 Jüri Ratas 总理 Taimar Peterkop 国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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