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法院法修正案(“波黑官方公报”第 4、04 号)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波黑
发布时间:2022年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法院法修正案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法院法(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官方公报,第 2900、1602、2402、303、3703 号)由《波黑法院法》第 73 条修正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高级司法和检察委员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官方公报》,第 1502 号)作如下修正。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原第 3 款和第 4 款应改为第 2 款和第 3 款。 第 1 条第 2 条。在第 65 条第 1 款之后,应增加第 2、3 和 4 款如下: 2. 特别法庭的国际法官可以是涉及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和腐败案件的预审法官或独任法官。 3. 特别分庭的国际法官可以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刑事诉讼法》第 24 条第 6 款所述分庭的法官,包括《受威胁保护法》第 16 条所述分庭的法官。和濒临灭绝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证人,关于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和腐败。 4. 特别法庭的国际法官不得参加除前款规定之外的任何刑事和行政部门的工作。之前的第 2 和第 3 段变为第 5 和第 6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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