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方法令 (2010) — 软木木材产品

相关行业:综合条例
报告地区:加拿大
发布时间:2010年
分配方法令 (2010) — 软木木材产品 SOR/2009-320 进出口许可证法案注册 2009-11-30 分配方法令 (2010) — 软木木材产品 外交部长,根据第 6.3(3)( a) 《进出口许可证法》脚注 a 脚注 b,特此制定附件分配方法令 (2010) — 软木木材产品。返回脚注 aS.C. 2006 年,c。 13 秒。 111 返回脚注 bR.S., c. E-19 渥太华,2009 年 11 月 30 日 劳伦斯·坎农 外交部长 旁注:定义 1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命令。法案是指《进出口许可证法案》。 (Loi) 出口具有该法案第 6.4 节中规定的含义。 (exporté) Manitoba 数量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6.3(2) 小节在一个月内可能从 Manitoba 出口到美国的软木木材产品的数量。 (quantité pour le Manitoba) Ontario 数量是指根据该法案第 6.3(2) 小节在一个月内可能从安大略出口到美国的软木木材产品的数量。 (quantité pour l'Ontario)初级生产者是指从软木锯木生产软木木材产品的人,就魁北克而言,包括从软木锯木生产魁北克软木木材产品的人。 (entreprise de première transformation) 初级生产者的产品是指初级生产者生产且不在加拿大再制造的软木木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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