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牙买加
发布时间:1966年06月01日
《民用航空法》第 I 部分的安排。介绍顶部 1. 简称。 2. 解释。空中导航。 4. 危险飞行。第 11 部分。民用航空的监管 3. 实施《芝加哥公约》和监管第 IIA 部分的权力。航空事故调查 5. 事故调查。 5A。应用。 5B。成立调查委员会。 5C。调查员负责。 5D。调查人员和授权代表。 5E。调查员报酬等 5F.保护证据。 5G。使用机载录音。诉讼程序。 51. 罪行。 5J。法规。 5H。 Investigatorincharge 等,不得在 PART IIB 中被传唤为证人。牙买加民航局 6. 机构的设立。 6A。当局的职能。 6B。部长在国家利益等方面的指示 6C。任命民航总干事和其他官员和雇员。此页面的包含由 L.N. 授权。 1 1 12005 O 6D。管理局的资金和资源。 6E。借力。 6楼。预付款和赠款给管理局。并保证还款6G。偿还借入款项的垫款和款项并支付利息。满足保证。 6H。储备金。 61. 一般财务职责。 6J。账目和审计。 6K。年度报告和估计。 6升。免征关税。等6M。免征所得税、印花税和转让税 7. 航空运输许可证。八、航空运输经营许可。 9. 航空运输业务信息。 9A。检查的权力。 9B。进入机场和其他地方的权利。第 11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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