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家大呼拉尔任命的组织负责人和官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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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银行行长令 2022 年 3 月 15 日第 A-56 号乌兰巴托关于重新批准基于《中央银行法(蒙古银行)法》第 19.1 条和《银行法》第 55.4 条的条例 该命令是如下: 1、批准所附《银行重组方案采取和实施办法》。 2. 与本命令的批准有关,蒙古银行行长 2018 年 12 月 6 日第 A-308 号令批准的《采取和实施重组银行措施的程序》视为无效。 . 3. 指示银行重组和政策部 (N.Ariunbat) 和内部审计部 (T.Amarsaikhan) 监督该命令的执行。布拉哈格瓦
国家统计委员会主席令 2022 年 1 月 31 日 A/11 号乌兰巴托关于确定 2022 年较低生活标准的命令 根据 2022 年 1 月 31 日国家统计局主席会议的决定, 《蒙古法律法》第 5 条第 1.5 款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 2. 责成秘书处(B.Lkhagva)将新批准的《最低生活标准》登记在国家行政规范数据库中,并向社会公布。主席 B. BATDAVAA
蒙古银行行长令 2021 年 10 月 18 日第 A-276 号乌兰巴托批准发布外币贸易新闻的程序 根据货币监管法第 8 条第 7 款,该法令应批准如下: 2. 资源管理和金融市场局(A.Enkhjin)有义务根据本规定接收外汇交易信息。 3. 责成各银行执行管理层按照本规定向蒙古银行货币市场部提交外汇交易信息。 4. 指示监管机构 (Ts. Narandalai) 和资源管理和金融市场局 (A. Enkhjin) 监督本命令的执行情况。 5. 关于本命令的批准,2012 年 3 月 5 日蒙
蒙古银行行长令 2021 年 10 月 8 日第 A-267 号乌兰巴托关于根据第 6.3.3 条批准《中央银行法》第 5.1.5 条的大额支付系统规则根据本法和本法第 28.2 条的规定,令如下: 1. 批准《大额支付系统规则》作为附件。 2. 结算局(E.Anar)、资源管理和金融市场局(A.Enkhjin)、财务和会计局(Ts.Gard)和信息技术局自其生效之日起遵循批准的规则。根据一般行政法(D.Dovchinbazar),分配给银行网络系统的参与者。 3. 责成结算部 (E.Anar)
公务员委员会决议 2021 年 9 月 14 日乌兰巴托第 212 号 关于批准基于《公务员法》第 56.2 条和《公务员法》第 65.6 条的规则,公务员委员会决议: 1.“公共控制章程”理事会应作为附录予以批准。 2. 指示秘书处/T.Amartugs/ 将公共监督委员会章程提交司法和内政部登记,遴选理事会成员并提供工作条件。 3. 指示培训、研究和信息股/J.Erdenebat/ 根据本章程向公共监督委员会提供组织和方法指导。主席 B.BAATARZORIG
蒙古银行行长令 2021 年 9 月 6 日 A-226 号乌兰巴托 批准程序 根据《中央银行法》(蒙古银行)第 19.1 条和《银行法》第 47.7 条 1. 批准“程序制定、批准和实施银行稳定计划”,见附录。 2. 银行重组和政策部(N.Ariunbat)和监管部(Ts.Narandalai)负责监督本命令的执行。布拉哈格瓦苏伦总统
蒙古银行行长令 2021 年 6 月 25 日乌兰巴托 A-155 号关于批准程序的命令 《中央银行法》(蒙古银行)第 19.1 条、《银行法》第 28.1.2 条、《银行法》第 62.1 条银行法,根据 2018 年《银行法修正案》第 63.2 条和《2018 年银行法修正案法实施程序法》第 3 条,令如下: 1. 批准《银行稳定基金条例》为附录。 2. 内部审计部 (T.Amarsaikhan) 和银行重组与政策部 (N.Ariunbat) 应负责监督本命令的执行情况。布拉哈格瓦苏伦总统
蒙古银行行长令 2021 年 5 月 25 日第 A-128 号 修正案 5 根据本法第 6.1 条和本法第 6.3.3 条,法令如下: 1. 批准《规则》自动票据交换所系统”如附件。 2. 指示票据交换所 (E.Anar) 和自动票据交换所系统的参与者遵守批准的规则。 3. 责成结算部 (E.Anar) 和内部审计部 (T.Amarsaikhan) 监督本命令的执行。 4. 就本命令的批准而言,2019 年 10 月 7 日的 A-262 号令和 2020 年 9 月 4 日的 A-361 号
蒙古总登记处主席和总选举委员会主席的联合命令/法令 2021 年 3 月 26 日 No. A / 213,38 乌兰巴托 根据《选举法》第 19.17 条和《法律地位法》第 8.4 条政府机构的命令/决定如下:“蒙古总统选举选民名单 - 表格 1”第 2 号,“便携式密封箱选民名单 - 表格 2”第 3 号,“选民名单修正,注- 表 3" 4, "关于修改选民名单的查询 - 表 4", 5, "蒙古国总统选举"海外选民名单 - 表 6”、“选民转移申请表 - 表 6”、“选民转移表 - 表 7
国家统计委员会主席、通信和信息技术部主席、国​​家登记总局主席联合命令 20 年 3 月 24 日 / A / 根据蒙古国国家登记总法第 9.3 条,令如下: 批准附件3《产权国家登记统一分类及代码》。 2. 国家民事登记总局 /T.Narmandakh/,法人国家登记局 /T.Tuguldur/,国家产权登记局 /B.Ariunbold/,信息技术部 /P .Nergui/,人口和社会统计局/A.Amarbal/,国家统计局/E.Erdenesan/,通信和信息技术局电子发展局/L.Enk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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