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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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总统颁布 2021 年 11 月 8 日第 7 号决定兽医法 1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通过 第 1 章 一般规定 § 1. 法案的适用范围 (1) 本法案规定: 1) 兽医专业活动的基础; 2) 动物饲养、动物产品、动物生殖材料和动物副产品及衍生产品的处理,澄清和补充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动物疾病的条例 (EU) 2016/429 修订或废除某些动物健康法规(动物健康条例))(OJ L 84, 31.3.2016, p. 1-8)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条例 (EC) No 10
国际制裁法 2019 年 2 月 20 日通过 RT I,2019 年 3 月 19 日,11 生效 01.01.2020 由以下法案修改(显示) 第 1 章总则 § 1. 法案的适用范围制裁、监督法律适用的程序、共和国政府实施的制裁以及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的责任。 [RT I,08.03.2022,1 - 生效。 15.03.2022] § 2. 其他法案的适用 (1)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于本法案规定的行政诉讼,同时考虑到本法案规定的规范。 (2) 《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适用于本
农场动物育种法 2018 年 12 月 12 日通过 RT I,2018 年 12 月 28 日,35 生效 2019 年 1 月 1 日 由以下法案修改(显示) 第 1 章总则 § 1. 适用范围和适用法 (1) 本法在执行相关欧盟立法所必需的范围内以及在相关欧盟立法未涵盖的范围内对农场动物的繁殖进行监管。 (2) 本法适用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 (EU) 2016/1012 号条例,关于管理纯种繁殖动物、种猪及其繁殖的育种、营销和引入欧盟的动物技术和家谱条件材料,修订法规 (EU) No 65
由共和国总统宣布 2018 年 11 月 30 日第 343 号决定 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保护商业秘密法 1 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通过 第 1 章 一般规定 § 1. 法案的适用范围 (1) 本法案规定了禁止不正当竞争及由此产生的要求。 (2)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于本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并考虑到本法规定的规范。 § 2. 其他法律的适用 《广告法》的规定适用于被认为是广告的误导、不诚实或贬损信息。第二章不正当竞争 §3. 禁止不正当竞争 (1) 禁止不正当竞争。 (2) 不正
由共和国总统宣布 2017 年 9 月 25 日第 160 号决定 批准欧洲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的公约 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通过 § 1。批准所附附件 11 日在伊斯坦布尔签署2014 年 5 月,爱沙尼亚共和国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签署。 § 2. 根据《公约》第 10 条第 (1) 款,爱沙尼亚共和国声明,协调执行《公约》的机构是司法部。 Riigikogu 议长 Eiki Nestor
由共和国总统颁布 2016 年 6 月 29 日第 807 号决定 2016 年 6 月 15 日通过第 1 章一般规定 § 1. 法案的范围和目的 (1) 本法案规定了用于制作的出版物和数字数据集 (以下来源材料)保存标本的转移和保存和提供保存标本的程序和条件,保存标本的登记以及官方统计的编制和对遵守该法案的监督。 (2) 本法的目的是确保创建最完整的对爱沙尼亚文化重要的出版物及其源材料,长期保存和在不能使用其他出版物副本的情况下始终可用。 (3)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于本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并
共和国总统宣布 2015 年 3 月 3 日第 621 号决定 关于加入《反腐败刑法公约》附加议定书的法案 2015 年 2 月 18 日通过 加入《刑法条例公约》附加议定书腐败(ELS No. 191),2003 年 5 月 5 日在斯特拉斯堡起草。 Riigikogu 议长 Eiki Nestor
由共和国总统宣布 2014 年 12 月 19 日第 558 号决定 关于批准欧洲委员会关于采取行动打击贩运人口的公约的法案 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通过 § 1. 公约的批准§ 2. 声明 根据公约第 31 条第 (2) 款,爱沙尼亚共和国声明保留不适用公约第 31 条第 (1) (d) 和 (e) 条的权利。 Riigikogu 议长 Eiki Nestor
由共和国总统宣布 2014 年 3 月 25 日关于批准第 15 号议定书“关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公约修正案”的第 396 号决定 2014 年 3 月 19 日通过并由爱沙尼亚共和国签署2013 年 10 月 22 日。 Laine Randjärv Riigikogu 副议长
狩猎法 2013 年 4 月 25 日通过 RT I,2013 年 5 月 16 日,2 生效 2013 年 6 月 1 日由以下法案修改(显示) 第 1 章一般规定 § 1. 适用范围 法案的适用范围 狩猎的基础,确定证明文件狩猎权,规定了对野味造成的损害的赔偿以及国家监督和责任。 § 2. 法案的适用 (1) 本法案的要求适用于在受保护的自然物体范围内的狩猎,除非《自然保护法》或基于该法案的保护程序另有规定。 (2)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于本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并考虑到本法规定的规范。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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