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制造等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工作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图;、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详、签发设计单位的施工设计文件(包括施工详图);、组织设计交底;、按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质量监督与控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安全鉴定、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因勘测设计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法人有权扣除部分以至全部保留金。第四十五条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可参照质监总站的工作原则承担中小型工程以及质监总站委托的大型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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