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引导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州市
  • 莆田市
  • 厦门市
  • 泉州市
  • 宁德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许昌市
  • 南阳市
  • 郑州市
  • 新乡市
  • 洛阳市
  • 濮阳市
  • 周口市
  • 信阳市
  • 焦作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南通市
  • 徐州市
  • 无锡市
  • 常州市
  • 扬州市
  • 连云港市
  • 南京市
  • 苏州市
  • 泰州市
  • 湖北省
  • 十堰市
  • 宜昌市
  • 咸宁市
  • 孝感市
  • 荆州市
  • 武汉市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随州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大连市
  • 沈阳市
  • 辽阳市
  • 丹东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邢台市
  • 承德市
  • 保定市
  • 张家口市
  • 邯郸市
  • 廊坊市
  • 唐山市
  • 秦皇岛市
  • 天津市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阳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咸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柳州市
  • 南宁市
  • 北海市
  • 贵港市
  • 桂林市
  • 百色市
  • 防城港市
  • 崇左市
  • 上海市
  • 金山区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广安市
  • 南充市
  • 泸州市
  • 广元市
  • 达州市
  • 攀枝花市
  • 眉山市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成都市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绵阳市
  • 德阳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佳木斯市
  • 黑河市
  • 牡丹江市
  • 七台河市
  • 双鸭山市
  • 齐齐哈尔市
  • 大庆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太原市
  • 大同市
  • 朔州市
  • 阳泉市
  • 晋城市
  • 忻州市
  • 晋中市
  • 临汾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蚌埠市
  • 亳州市
  • 合肥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锡林郭勒盟
  • 呼伦贝尔市
  • 包头市
  • 鄂尔多斯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固原市
  • 中卫市
  • 石嘴山市
  • 银川市
  • 北京市
  • 丰台区
  • 西城区
  • 海淀区
  • 东城区
  • 朝阳区
  • 石景山区
  • 房山区
  • 通州区
  • 广东省
  • 佛山市
  • 肇庆市
  • 珠海市
  • 汕尾市
  • 江门市
  • 深圳市
  • 东莞市
  • 广州市
  • 湛江市
  • 中山市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澳门特别行政区
  • 重庆市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西宁市
  • 台湾省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杭州市
  • 宁波市
  • 台州市
  • 湖州市
  • 衢州市
  • 金华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益阳市
  • 永州市
  • 湘潭市
  • 衡阳市
  • 常德市
  • 娄底市
  • 岳阳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抚州市
  • 赣州市
  • 吉安市
  • 宜春市
  • 鹰潭市
  • 南昌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三亚市
  • 三沙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白山市
  • 长春市
  • 甘肃省
  • 兰州市
  • 陇南市
  • 平凉市
  • 定西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菏泽市
  • 淄博市
  • 青岛市
  • 威海市
  • 临沂市
  • 潍坊市
  • 枣庄市
  • 云南省
  • 昆明市
  • 曲靖市
  • 玉溪市
  • 辛集市政策

    辛集市政策聚合了各类官方网站发布的辛集市公共政策和前沿资讯,实时更新,支持政企用户自定义关键词检索,实现各种辛集市政策的便捷查询、全面获取、历史追踪、分类聚合和交叉分析,为企业、个人和机构实时捕捉辛集市形势变化提供政策评估支持。

    更多辛集市政策>>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的请示》(冀国税发201374号)收悉。为支持你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经研究,我局同意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权限,请你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函调系统和电子传输系统中给上述两市配置审批、系统维护等相关权限。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批复下达,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制定并发布项目指南,指导市、县和企业做好项目申报、筛选、论证工作,组织项目申报论证评审,提出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第二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安排严格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确定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第七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雄安新区改发局按照省级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和系统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绿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高质量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为建设经济强
    冀政办字2022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举措,科学规范排污权确权,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完善排污权市场交易机制,实现排污权科学合理配置,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贡
    冀政办字20219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动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
    冀政办字20223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重要性政务公开专区是各级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的,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
    冀建村建函20213号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秦皇岛、邢台、邯郸、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现阶段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防疫情在农村地区扩散和蔓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是避免疾病传播,构筑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严密防线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清理、收集、转运
    冀政办字20211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将承包地打乱重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激活主体
    冀建城管2021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房管局)、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为落实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科学精准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点垃圾收运处置。社区、村庄等设置的核酸检测点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纳入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由检测单位会同物业、居(村)委会等做好收集,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应急处置备用单位处置。各交

    更多辛集市政策>>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