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附件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3日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轻征纳双方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电子政务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务文书送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1第三条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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