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为进一步做好国税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45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结合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国税系统贯彻执行《通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国税系统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即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详见附件1),分别按批量采购、电子采购、自行采购等3种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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