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015-235 政府关于环境补偿的法令

相关行业:修正案
报告地区:芬兰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根据政府的决定,根据法案 (1360/2014) 对某些基于计划的农民补偿做出了规定: 第 1 章 一般规定 第 1 节 范围 本条例规定欧洲农业基金支持农村发展农村发展(农村发展基金)和废除理事会条例 (EC) No. 1698/2005 关于实施欧盟条例 (EU) No. 1305/2013 第 28 条中提到的对农业的环境和气候支持议会和理事会,以下简称农村条例,以下简称环境补偿。环境补偿是欧盟委员会批准的芬兰大陆 2014-2020 年农村发展计划的一部分。在国家预算拨款的范围内,可以在发展规划的有效期内给予和支付补偿。第 2 节定义 在本法规中,以下含义是: 1) 环境承诺是指关于某些基于计划的农民补偿法 (1360/2014) 第 5 节中提到的承诺; 2) 农民是关于某些基于计划的农民补偿的法案第 2 节第 4 段所述的活跃农民; 3)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1307 号条例 (EU) 关于在共同农业政策的支持系统中向农民提供直接补贴的规则以及废除理事会条例 (EC) 第 637/2008 号和理事会条例 (EC) No. 73/2009 /2013,以下简称支持条例,第 4 条第 1 款 f 点所述的田地和 g 点所述的永久作物田地; 4) 有永久草,支持条例第 4 条第 1 款字母 h 所指的区域; 5) 政府法令 (4/2015) 附件中提到的植物,该法令关于一年生园林植物补充条件的良好农业和环境要求,但不包括小茴香; 6) 多年生园林植物是指附件 1 中提到的植物; 7)在基本地块内,农民在其控制下耕种的地理上统一的种植面积,以及受市辖区边界、所有权边界、支持或承包区域边界限制的其他区域,a水体、地区或主要沟渠、道路、森林或其他类似边界; 8) 生长地块是属于一个基本地块的统一土地区域,在其上为特定目的种植一种植物物种或几种植物物种的混合物,并按照第 3 节第 3 段所述作为未开垦地进行管理1 政府法令关于良好农业和环境的补充条件的要求,或暂时未开垦或非农​​业用途; 9) 自然保护区,即《自然保护法》(1096/1996)第 64 条所指的地区; 10) 绿化援助是指《援助条例》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所指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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