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 年农产品(分级和营销)法

相关行业:土地/财产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37年02月24日
1937 年《农产品(分级和营销)法》内容部分。 1. 2. 3. 4. 5. 6. 简称和范围。解释。等级名称的规定。使用等级指定标记未经授权或不正确标记的处罚。伪造等级指定标志的处罚。延长法案的适用范围。日程安排。 (见第 2 节)。农产品(分级和标记)法,1937 年。第 1 号法案。 I OF 1937 1937 年 2 月 24 日 一项规定农业 2 和其他产品的分级和标记的法案。鉴于对农产品 2 和其他产品进行分级和标记是有利的,特此制定如下: 1. 简称和范围。 (1) 本法可称为 1937 年《农产品(分级和标记)法》。 3(2) 它延伸到整个巴基斯坦。 2. 说明。在本法中,除非主题或上下文中出现相反的情况, (a) 农产品包括所有农业或园艺产品,以及全部或部分由任何此类产品制成的所有食品或饮料,以及羊毛和毛皮动物 4(aa) 适当的政府是指,与打算在省内消费的农业程序的分级标记有关,省政府,以及与打算在省内出口或贸易的农产品的分级和标记有关,联邦政府 (b) 仿冒品具有巴基斯坦专家委员会法典(1860 年 XLV)第 28 节赋予该词的含义。 (c) 覆盖物包括任何容器、箱子、板条箱、包装纸、托盘或其他容器 (d) 等级名称是指规定为表明任何附表物品质量的名称 名称 (e) 等级名称标记是指规定为代表特殊等级 1 关于目的和理由的陈述,请参见印度公报,特别普通,日期为 1937 年 2 月 13 日,第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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