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投资公司条例,1966 年

相关行业:部门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66年02月19日
巴基斯坦投资公司条例,1966 年 内容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股本。成立和注册。根据某些法案被视为证券的股票。股份编号。股东名册。股东资格。关于信任的通知。官员、分支机构等 指导和监督。木板。主席。常务董事。董事的资格和取消资格。执行委员会。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东特别会议。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参加会议的费用。任命官员、顾问等。 忠诚和保密声明。董事赔偿。公司获授权经营的业务。借力。特殊权力。施加条件的权力。利润的处置。审计师。返回。有权在约定期限之前要求付款。追讨公司会费。权力下放。罪行。公司清算。联邦政府制定规则的权力。董事会制定法规的权力。日程安排。巴基斯坦投资公司条例,1966 年第 1 号条例。 IV OF 1966 1966 年 2 月 19 日 关于在巴基斯坦建立投资公司的法令 前言 鉴于建立投资公司是有利的,以鼓励和扩大投资基础,发展巴基斯坦的资本市场,并提供与此相关的所有事项鉴于国民议会休会期间,总统确信存在需要立即立法的情况,因此,在行使《宪法》第 29 条第 (1) 款赋予他的权力和所有其他权力时为此,巴基斯坦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法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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