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 年经济改革保护法

相关行业:一般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92年12月01日
1992 年经济改革保护法 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采取行动凌驾于其他法律之上。携带、持有、出售和取出外币的自由。外币账户豁免。保护兴办产业的财政激励措施。保护所有权向私营部门的转移。保护外国和巴基斯坦投资。银行交易保密。保护财务义务。规则。日程安排。见第 6 节。 1992 年经济改革保护法案 1992 年第 XII 号法案 一项旨在促进和保护经济改革的法案为实现上述目标,经济改革已经实施并正在实施过程中,鉴于有必要为这些改革提供法律保护,以建立对由此创造的自由经济环境的建立和连续性的信心 1.简称、范围和开始。 (1) 本法,可称为保护法,特此颁布如下经济改革法,1992 年。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三)即刻生效。 2. 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有任何令人反感的内容, (a) 政府包括联邦政府和任何省政府 (b) 经济改革是指由政府宣布、颁布或实施的经济政策和计划、法律和法规1990 年 11 月 7 日及之后,关于公共部门企业和国有银行的私有化,促进储蓄和投资,引入工业化财政激励措施以及放松对投资、银行、金融、兑换和支付系统的管制,持有及转移货币及 (c) 本条例所用的所有其他表达,均具有相关法律分别赋予它们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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