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收入专员,请愿人,VS。税务法院上诉第三部门和 CITYSUPER, INCORPORATED, RESPONDENTS.[G.R. 【第239464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第三分区 [ G.R.第 239464 号,2021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收入专员,请愿人,VS。税务法院上诉第三部门和 CITYSUPER, INCORPORATED, 被告。决定 LEONEN, J.:如果纳税人向税务上诉法院提交复审申请,但未与国税局局长对评估提出有效质疑,则该申请为时过早,税务上诉法院没有管辖权。本法院解决了一项针对税务上诉法院第三分庭的决议[2] 的复审请愿书[1],该决议取消了对不足所得税、增值税、补偿预扣税和扩大预扣税的评估通知国税局局长针对 Citysuper, Inc. (Citysuper)。它还发现,专员被禁止提出对案件缺乏主题管辖权。 [3] 2013 年 4 月 1 日,国税局局长签发了第 116-2013-00000017 号授权书,要求国税局官员检查 Citysuper 的账簿和其他会计记录,以进行 2011 纳税年度的调查。 [4] 2015 年 4 月 1 日,国税局局长发布了 2011 年初步评估通知,告知 Citysuper 其在所得税、增值税、补偿预扣税、扩大预扣税和文件印花税方面的缺陷。评估的总金额为 P2,083,016,072.43。[5] 2015 年 4 月 24 日,Citysuper 收到了关于未缴税款的正式需求函和评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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