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菲尔。第349章No. 198756, January 13, 2015 ] BANCO DE ORO, 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 大都会银行信托公司, 菲律宾交通银行, 菲律宾国家银行, 菲律宾退伍军人银行和种植者发展银行, 请愿者, RIRCATION RCBC CAPITAL CORPORATION,请愿人-干预者,发展非政府组织网络核心小组,请愿者-干预者,VS。菲律宾共和国、国税局局长、国税局、财政部长、财政部、国家财政部长和国库局,受访者。判决 LEONEN, J.:该案涉及对财政部于 2001 年 10 月 18 日发行的价值 350 亿比索的 10 年期零息票国债(称为贫困根除和缓解证书或发展非政府组织网络核心小组的 PEACe 债券)。 2011 年 10 月 7 日,美国国税局局长发布了 BIR 裁定 No. 370-2011[1](2011 BIR 裁定),宣布作为存款替代品的 PEACe 债券需缴纳 20% 的最终预扣税。根据该裁决,财政部长指示财政部在 PEACe 债券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到期时从其面值中预扣 20% 的最终税。...
BANCO DE ORO、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大都会银行信托公司、菲律宾交通银行、菲律宾国家银行、菲律宾退伍军人银行和种植园发展银行、请愿者、RIZAL 商业银行和 RCBC 资本公司发展非政府组织网络,请愿人-干预者,VS。菲律宾共和国,国税局局长,国税局,财政部长,财政部,国家财政部长和国库局,受访者。 198756号】pdf预览版BANCO DE ORO、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大都会银行信托公司、菲律宾交通银行、菲律宾国家银行、菲律宾退伍军人银行和种植园发展银行、请愿者、RIZAL 商业银行和 RCBC 资本公司发展非政府组织网络,请愿人-干预者,VS。菲律宾共和国,国税局局长,国税局,财政部长,财政部,国家财政部长和国库局,受访者。 198756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