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小爱德华多·莫兰Y GORDULA,被告上诉人。[G.R.不。 170849]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7日
546菲尔。第539章不。 170849, March 07, 2007 ]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小爱德华多·莫兰Y GORDULA,被告上诉人。 CHICO-NAZARIO, J.:审查是上诉法院在 CA-G.R. 中的决定[1]。 CR-H.C.第 01352 号,确认了帕西格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70 分庭的决定,裁定被告上诉人 Eduardo Moran, Jr. y Gordula 犯有强奸罪,并判处他永久监禁和命令他支付诉讼费用。然而,上诉法院修改了 RTC 的决定,命令被告上诉人向受害者 AAA [2] 支付 P100,000.00 P100,000.00 作为精神和惩戒性损害赔偿,删除了惩戒性损害赔偿金。它将精神损害赔偿金固定为 P50,000.00,并增加了 P50,000.00 作为民事赔偿。 1994 年 11 月 10 日,上诉人根据经第 7659 号共和国法修订的《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355 条被 RTC 指控犯有强奸罪,其中指控部分为:11 月 4 日或前后1994 年,在菲律宾马尼拉大都会的帕西格市,并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以猥亵的意图,通过武力、威胁和恐吓的手段,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与 14 岁以下的 AAA 发生性关系,未经她的同意和违背她的意愿。 [3]在 1994 年 11 月 22 日的传讯中,上诉人在律师的协助下提出了无罪抗辩。上诉人放弃庭前会议后,对案情进行审判。...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小爱德华多·莫兰Y GORDULA,被告上诉人。[G.R.不。 170849]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小爱德华多·莫兰Y GORDULA,被告上诉人。[G.R.不。 170849]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