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5菲尔。 115 第二师 [ G.R.不。 161685,2007 年 7 月 24 日] ANG KEK CHEN,请愿人,VS.配偶办公室。 ELEAZAR S. CALASAN 和 LETICIA B.CALASAN,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VELASCO, JR., J.:在这份根据 1997 年修订的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Certiorari 进行审查的请愿书中,“实际居住地”和“住所”之间的区别再次受到审查。事实申诉人 Ang Kek Chen 居住在 1287-1291 Jose Abad Santos Avenue 拐角 Padre Algue Street, Tondo, 1012 Manila。 [1]他不是律师,已代表自己向本院提出诉状。受访者阿蒂。 Eleazar S. Calasan 于 1947 年 9 月 8 日出生在卡加延的阿帕里。自 1969 年以来,他一直是卡加延阿帕里的登记选民。他拥有不动产,即他的祖居,是他的母亲捐赠给他的,位于 Quirino街,阿帕里,卡加延。[2]然而,受访者阿蒂。卡拉桑在马尼拉大都会拉斯皮纳斯也有房子和地段,他和他的家人住在里面;营业地址位于 Plaza Sta. 制造商大厦 10 楼。克鲁兹,1003 马尼拉;向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 (RTC) 申请并获得公证人委托;并在马尼拉大都会拉斯皮纳斯市获得了社区税收证书。受访者阿蒂。 Calasan 是请愿人的反对者 Jaime U. Lim 的顾问。请愿人声称他的住所已被 Jaime U.... ANG KEK CHEN,请愿人,VS。配偶办公室。 ELEAZAR S. CALASAN 和 LETICIA B.CALASAN,受访者。[G.R.不。 161685]pdf预览版 ANG KEK CHEN,请愿人,VS。配偶办公室。 ELEAZAR S. CALASAN 和 LETICIA B.CALASAN,受访者。[G.R.不。 16168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