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ANITA C. TIENZO 法官,原告,VS。 DOMINADOR R. FLORENDO, CLERK II, LUPAO, NUEVA ECIJA 市政审判法庭,被告。[A.M.不。 P-05-1982]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8日
558菲尔。 18 第一组 [ 上午不。 P-05-1982,2007 年 8 月 28 日] JUANITA C. TIENZO 法官,原告,VS。 DOMINADOR R. FLORENDO, CLERK II, LUPAO, NUEVA ECIJA 市政审判法庭,被告。 J. GARCIA 决定:本行政事项由 Juanita C. Tienzo 法官于 2003 年 9 月 3 日签署的备忘录 [1] 提出,他是 Lupao 市初审法院的主审法官,指控被告 Dominador R. Florendo,Clerk II同一个法院,在办公时间赌博,行为不合政府雇员。法院行政长官办公室 (OCA) 关于手头行政事务的报告 [2] 内容如下: Tienzo 法官在向本办公室提供的被告副本的备忘录中陈述如下: 她发现被告 [Florendo] 在玩2003 年 8 月 26 日,不顾警告,在鲁泡市市政大楼后面的一间小屋里玩“侥幸”游戏。由于第三次重复同样的行为,她指示被告于上午 8:00 到办公室报到中午 12:00 和下午 1:00 至 5:00被告还被警告不要透露办公室的机密事项,方法是提供有关向被指控犯罪的人发出逮捕令的信息,以及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人传递虚假信息的信息。本办公室在以下日期向被申请人发出了三 (3) 项指令,即: 2003 年 10 月 16 日的第一次背书,在收到后十 (10) 天内提交评论;第一 (1st) Tracer 日期为 2004 年 3 月 11 日,在收到后五 (5) 天内征求意见;第二 (2nd) 批注日期为 2004 年 7 月 2 日,以征求意见并解释未能遵守前两 (2) 条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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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 RACHO,原告,VS。 MILAGROS B. DULATRE,二级法院书记,市政审判法院,ALICIA,ZAMBOANGA DEL SUR,答辩人。[A.M.不。 P-01-1468]AURORA B. GO,投诉人,VS。 TERESITA C. REMOTIGUE,城市法院审判员,城市 OCC,宿务市,答辩人。[A.M.不。 P-05-1969]BEATRIZ F. VILAR,投诉人,VS。 MARISSA ANGELES,法院书记员,市政审判法院,潘塔班甘,新埃西哈,答辩人。[A.M.不。 P-06-2276(原 OCA IPI 编号 03-1603-P)]匿名,投诉人,VS。 LOURDES C. GRANDE,法院书记员,市政电路审判法院,巴拉望罗哈斯,答辩人。[A.M.不。 P-06-2114]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 MAGDALENA G. MAGNO,二级法院书记员,市政审判法院,哈恩,新埃西哈,答辩人。[A.M.编号 P-00-1419]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 MARCELA V. SANTOS,二级法院书记,市政审判法院,圣莱昂纳多,新埃西哈,答辩人。[A.M.编号 P-06-2287 [以前是 A.M.不。 06-11391-MTC]]FRANCISCO PALON, JR., 投诉人, VS. PLACIDO B. VALLARTA 法官,市政巡回审判法院,CABIAO-SAN ISIDRO,新埃西哈,答辩人。不。 MTJ-04-1530]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 REMEDIOS R. VIESCA,二级法院书记,圣安东尼奥市立审判法院,新埃西哈,答辩人。[A.M.编号 P-12-3092(原 A.M. 编号 12-7-54-MTC)]CELESTIAL D. REYES,投诉人,VS。 ERLINDA M. PATIAG,法院书记员,市政审判法院,加潘,新埃西哈,答辩人。[A.M.编号 P-01-1528]法院行政官办公室,原告,VS。 MARISSA U. ANGELES,二级法院书记,市政审判法院,潘塔班甘,新埃西哈,被告。是。不。 P-10-2880(原 OCA IPI 编号 08-2782-P)法官 ANALIE C. ALDEA-AROCENA,原告,VS。 MARISSA U. ANGELES,二级法院书记,市政审判法院,PANTABANGAN NUEVA ECIJA,答辩人。[A.M.编号 P-11-2887(原 A.M. 编号 09-2-32-M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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