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菲尔。 267 第一师 [ G.R.不。 139762,2006 年 4 月 26 日] 菲律宾广播公司,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 ROBERTO VILLALON,答辩人。判决 YNARES-SANTIAGO, J.:这份对调审文件进行审查的请愿书对 CA-G.R. 上诉法院 1999 年 5 月 10 日的判决[1] 提出了质疑。 CV No. 38815,确认了拉古纳比南地区审判法院 1992 年 3 月 6 日的裁决[2] 在民事案件号 B-3574 中,以及 1999 年 8 月 9 日的决议[3] 驳回了请愿人的动议供重新考虑。从 1983 年到 1991 年,被诉人罗伯托·维拉隆 (Villalon) 在其位于拉古纳比南的分公司向申诉人 Radio Communications of the Philippines, Inc. (RCPI) 提供信使服务。根据安排,Villalon 向 RCPI 的客户发送电报,并根据他使用以下支付方案的交付数量获得报酬:全部收款的 69% 归 Villalon,30% 归 RCPI,其余 1 % 适用于税收。然而,在 1991 年 4 月的某个时候,RCPI 根据这一安排停止了向 Villalon 付款。因此,1991 年 6 月 26 日,Villalon 向拉古纳 Biñan 地区审判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 RCPI 收取一笔款项,案件编号为 B-3574 号民事案件。 RCPI 以对索赔标的缺乏管辖权为由驳回[4] 投诉,考虑到该投诉涉及由雇主-雇员关系引起的金钱索赔,该索赔应属于劳工仲裁员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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