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菲尔。 151 第一师 [ G.R.第 153883 号,2004 年 1 月 13 日]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CHULE Y. LIM,答辩人。判决 YNARES-SATIAGO, J.: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调回文件进行审查的请愿书源于被告 Chule Y. Lim 根据《法院规则》第 108 条向地区审判法院提交的更正条目的请愿书Lanao del Norte,第 4 分公司,记录为 Sp。过程。第 4933 号。被申请人在诉状中称,她于 1954 年 10 月 29 日出生于伊利甘市布鲁安。她的出生登记在北拉瑙的考斯瓦根,但考斯瓦根市民事登记官将她的出生记录转移到伊利甘市。她声称她的考斯瓦根和伊利甘市的出生记录都有四个错误条目,并祈祷他们得到纠正。初审法院随后发布了一项命令,[1] 内容如下: 鉴于请愿书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充分,将本案的审理定于 1999 年 12 月 27 日在罗萨里奥高地本法院举行, Tubod, Iligan City 下午 8 点 30 分,任何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在该日期、地点和时间出现并说明不应批准请愿书的原因。让此命令在伊利甘市和北拉瑙省的一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连续三 (3) 周连续发布一次,费用由请愿人承担。将此命令的副本提供给马卡蒂市 Legaspi 村阿莫索洛街 134 号的总检察长办公室和位于奎松大道的伊利甘市地方民事登记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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