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菲尔。 425 EN BANC [ G.R.第 126134 号,1999 年 3 月 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VEN DE LA CUESTA Y PARARAS,被告-上诉人。决定 PARDO, J.:该案正在法院自动审查马卡蒂市地区审判法院的决定[1],裁定被告上诉人 Joven de la Cuesta y Pararas 犯有六 (6) 起强奸案针对九岁 (9) Merma Binasbas y Velasquez 犯下的罪行。对于每起强奸案,初审法院判处被告最高死刑,并赔偿受害者 Merma Binasbas y Velasquez 20,000.00 披索,外加诉讼费用。 1996 年 2 月 8 日,马卡蒂的一名助理检察官根据 Merma Binasbas y Velasquez 的宣誓控诉,向马卡蒂市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六 (6) 份针对被告的强奸案的单独信息。第 96-350 号刑事案件中信息[2] 的指控部分声称:“在 1996 年 1 月 18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卡蒂市并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以猥亵设计并通过武力、暴力和恐吓的方式命名的被告,在未经她同意和反对她的情况下,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上述九 (9) 岁女孩 Merma Binasbas y Velasquez 发生性关系将。违反法律。每个刑事案件编号中的信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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