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务市第十八师 [CA-G.R.铬。不。 00340,2015 年 1 月 30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威利·西蒙 别名“BOBOT”,被告上诉人。 INGLES, GT, J. 判决: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项上诉,旨在撤销和撤销 2005 年 11 月 8 日地区审判法院第 6 司法区,第 61 分庭,Kabankalan 市,Negros Occidental 刑事案件编号 2005 年 11 月 8 日. 2000-2545 以杀人罪判处被告上诉人如下:“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人 Willy Simon 别名“Bobot”犯有被指控的杀人罪,并且考虑到自愿投降的减轻情节并适用不定刑法特此判决称,被告将被判处最低八 (8) 年至最高十三 (13) 年的监禁,以赔偿威尔逊·恩加达 (Wilson Engada) 的继承人 P50,000.00 的金额。死亡,支付他们 P30,000.00 作为实际损害赔偿,P1,020,000 作为收入和成本损失。下令立即将上述被告送回国家监狱。如此订购。”提交了一份信息[2],指控上诉人犯有杀人罪。信息内容如下:“在 2000 年 9 月 6 日左右,在菲律宾西内格罗斯省卡班卡兰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指为蓄意杀人的被告,手持一把大刀和一把刀,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攻击、攻击和砍伐 WILSON ENGADA y MEDIADERO,从而对后者造成伤害,导致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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